以案说法故障手机有划痕 商家“举证不能”负全责郑振华
刚买的手机就没信号,这事让谁碰上心情都不会舒畅,而更让人窝火的是,故障手机被商家送到特约维修中心更换四天后,商家竟说手机后盖有划痕不能给予换机。对于这样的结果,江山的消费者杨某当然无法接受。
案件回放 8月9日,杨某准备选购一部手机,转了几家手机店后在某手机店选中了一款三星E848手机,杨某试机后以1520元钱买下了这款手机。谁知回到家仅过了半个小时杨某就发现手机没信号了,换上另一张卡还是没信号,杨某便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 第二天一早,杨某赶到该店说明情况,并要求换机。店主将自已的卡换上,结果手机仍没信号,店主便收下故障手机说要送往特约维修中心鉴定后才能换机。 过了四天,杨某接到了店主打来的电话,称特约维修中心对手机检测后的结论是,手机后盖有一道明显划痕不能给予换机。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店主建议杨某再补220元,他与特约维修中心通过私人关系换机,杨某未能接受。过了20多天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杨某只好向江山市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经过调查,认定杨某投诉的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在手机的划痕上。杨某一再申明,手机在交给商家时外壳是完好无损的,商家接收后发现有划痕应由商家负责。商家则称,划痕是杨某自已保管不当造成的,自已在接收时没有仔细查验,给他钻了空子。最后,通过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杨某全部购机款1520元。
消保委说法:商家应负主要责任,因为手机一直存放在特约维修中心未取回,商家也提供不出特约维修中心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况且,商家在接收故障手机时并未当面向消费者提出后盖有划痕。 因此,商家想要免除自已的责任,就必须提供证明自已无过错的证据,也就是证明自已在接收故障手机时就发现手机后盖有划痕的相关证据,但商家无法提供无过错证据。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应当承担责任。 |